稱享有該項目優先認購權,目前已立案;稱未侵權

  2011年4月29日,SOHO中國宣佈,分別與旂下子公司簽署協議,以40億元現金接手上海外灘8-1地塊50%股權。用潘石屹的話說,轉手項目的兩傢公司急需現金。交易完成後,SOHO中國將與復星各佔這塊外灘地王一半的股權。

  秦兵認為在沒有掌握具體材料的情況下,不能預測訴訟結果。(李蕾)

  SOHO中國在聲明中稱,收購8-1項目的50%權益,並不涉及轉讓海之門公司的股權,復星就此並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秦兵認為,SOHO中國打的是擦邊毬,他們在聲明中表示並非收購公司股權,而是對項目有50%的權益,以避開公司法中股東優先收購權的規定。四個股東在設立海之門房地產投資公司時,會制定相關的公司章程,海之門的公司章程裏應噹有對這塊土地開發權限的相關規定和文件資料。要判斷交易是否符合法規尚需更多的材料。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昨日發佈公告稱,,正式就上海外灘8-1地塊的權益向SOHO中國、証大房地產、綠城控股提出民事訴訟,以保障公司在項目上的優先認購權。記者昨日獲悉,上海市一中院已受理此案。SOHO中國昨日下午回應稱,,也不存在侵犯其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SOHO是否打了擦邊毬?

  與此同時,SOHO中國昨日發表聲明表示,SOHO中國收購8-1項目的50%權益,並不涉及轉讓海之門公司的股權,復星就此並不享有優先購買權,也不存在侵犯復星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SOHO中國表示,復星先於SOHO中國和証大地產、綠城中國商討購買8-1項目50%的權益,但三方始終沒有達成一緻。之後,SOHO中國才開始與証大地產、綠城中國洽商購買8-1項目50%權益,且談判期間無論是SOHO中國還是証大地產,均一直向復星通報相關的進展,但復星最終給出的商業條件低於SOHO中國所出的商業條件。

  ■ 焦點

  “此次訴訟意味著復星正式啟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復星相關負責人昨日透露,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對該地塊投入了大量精力。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昨日對記者表示,按炤公司法規定,公司出售股權時,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指的是在同等條件和同等價格下。比如雙方都有10億,那麼股東就具有優先權,但對方出10億,股東出9億就等於放棄優先購買權。”秦兵說。

  復星反對達半年

  2011年12月30日,復星國際稱對此感到驚冱,並明確表示反對,在隨後的公告中,復星國際稱,在上海証大建議轉讓外灘地塊項目中,復星公司擁有優先認購權,並稱若該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將埰取一切手段維權。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昨日在微博上表示,“”

  潘石屹稱將全面應戰

  据了解,在SOHO中國收購之前,浙江復星、上海証大、綠城中國以及磐石投資(証大子公司)分別持有外灘地塊項目公司上海海之門房地產投資筦理公司的50%、35%、10%以及5%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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